吸脂塑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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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直接运用客观归责论的判决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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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中科刘云涛 http://pf.39.net/bdfyy/qsnbdf/

来源:中国裁判文书网

当事人信息

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。

被告人刘香波,女,年6月9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,公民身份号码×××,汉族,初中文化程度,个体,户籍所在地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。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,于年11月20日被羁押,同年12月22日被逮捕。现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。

审理经过

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海检公诉刑诉[]号起诉书,京海检公诉刑变诉[]14号变更起诉决定书指控被告人刘香波犯过失致人死亡罪,于年6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。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,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邹振出庭支持公诉,被告人刘香波及其辩护人杜昆志到庭参加诉讼,现已审理终结。

一审请求情况

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,年5月6日,被害人汪某1(女,殁年24岁)在被告人刘香波所经营的本市大兴区某美容有限公司实施吸脂手术,过程中被害人汪某1因注射麻醉药物导致其不适。被告人刘香波与其朋友王某1等人(另案处理)将被害人汪某1医院(位于本市大兴区)治疗,后因汪某1病情严重,被转入重症监护室治疗。5月8日16时许,被告人刘香波不顾医务人员的病危劝告,冒充被害人汪某1的姐姐,在医院的《病危病重通知书》、《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》上签字,强行将被害人汪某2出医院,并用私家车将其送回被害人汪某1的暂住地,导致被害人汪某1未得到及时医治。同日22时许,由于病情严重,被害人汪某1联系王某1,王某1与被告人刘香波取得联系后,将被害人汪某1医院、解放*医院(位于本市海淀区)进行救治,后被害人汪某1于次日16时许在解放*医院死亡。经鉴定,被害人汪某1系急性药物中*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。

被告人刘香波于年11月20日被抓获。

针对上述指控,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关的证据,认为被告人刘香波过失致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。提请本院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,对被告人刘香波定罪处罚。

庭审过程中,被告人刘香波对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未提出异议,但对指控的事实提出异议,辩称被害人汪某1并不是在其经营的大兴区某美容有限公司实施的吸脂手术。被害人自己身份证丢失了才用的其妹妹刘某1的身份证住院,所以当医生问其身份时,其说是被害人姐姐,医院出院时,是被害人汪某1自己要求出院的。

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: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没有异议,但是认为变更起诉书中增加的“被害人汪某1在被告人刘香波所经营的本市大兴区某美容有限公司实施吸脂手术,过程中被害人汪某1因注射麻醉药物导致其不适。”这一事实并无直接证据支持,系公诉机关的主观推测,对此不予认可,对变更起诉前的起诉事实予以认可。被告人刘香波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较轻的情形:1、被告人刘香波对被害人汪某1没有任何救助义务,仅是基于朋友关系,进行了无偿的帮助,并垫付了一万余元的医疗费用。2、被告人不具备专业的医疗知识,不可能对被害人当时的身体状况作出判断。3、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了威胁、利诱等手医院,被害人自己隐瞒了自己的病情,医院时意识清醒,具备完全的自主能力。4、本案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,被害人汪某1系因急性药物中*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,美容行为与汪某1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5、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,赔偿了70万元,被害人家属请求从轻处罚。6、被告人刘香波具有坦白情节。

本院查明

一、事实认定

经审理查明,年5月6日,被害人汪某1(女,殁年24岁)在被告人刘香波所经营的本市大兴区某美容有限公司实施吸脂手术,过程中被害人汪某1因注射麻醉药物导致其不适。被告人刘香波与其朋友王某1等人(被告人王某1已被我院以伪证罪判决)将被害人汪某1医院(位于本市大兴区)治疗,后因汪某1病情严重,被转入重症监护室治疗。5月8日16时许,被告人刘香波不顾医务人员的病危劝告,冒充被害人汪某1的姐姐,在医院的《病危病重通知书》、《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》上签字,强行将被害人汪某2出医院,并用私家车将其送回被害人汪某1的暂住地,导致被害人汪某1未得到及时医治。同日22时许,由于病情严重,被害人汪某1联系王某1,王某1与被告人刘香波取得联系后,将被害人汪某1医院、解放*医院(位于本市海淀区)进行救治,后被害人汪某1于次日16时许在解放*医院死亡。经鉴定,被害人汪某1系急性药物中*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。

被告人刘香波于年11月20日被抓获。在本案审理期间,被告人刘香波在家属帮助下赔偿被害人汪某1家属人民币七十万元整。

(一)证据

庭审过程中,公诉人当庭宣读、出示了侦查机关在本案侦查阶段依法收集和调取的以下证据:

1.被告人刘香波在侦查阶段的供述:(1)在年6月6日供称:其大概是在年3月份认识的汪某1,其让其美容院的院长给汪某1做过清痘和皮肤护理,别的没做过。汪某1跟其说过觉得自己腿粗,问其怎么瘦得最快,其告诉她吸脂,但是她没有告诉其要去什么地方做。年5月8日15时左右,汪某1给其发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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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哈,标题*了,UC震惊部的小编没有离职来*美,主要是马先生的案例已经更新两次,小编实在是想不出标题了。

放心,内容都依然是有品质保证的!

审稿:王世虎

编辑:汪 少

周景

“医生,男生做整容的多吗?”

“医生,整容究竟可以给人带来多大改变?”

······

年4月以来,家在河北的马先生陆续飞来广州*美,做了V脸术、综合隆鼻、双眼皮修复、激光祛斑等手术,通过这些手术,马先生本人的外观获得了非常大的改善。

马先生的案例之前已经在从O脸到V脸,他并未磨骨削骨和整容究竟能带来多大改变?请看做了V脸术+综合隆鼻+双眼皮+激光祛斑的马先生案例中更新过两次。本周马先生再次飞来广州复诊并再次接受激光祛斑治疗,时至今日,马先生所接受的整容手术基本都已经能看到最后效果(余下大概10%的肿胀还得慢慢恢复),所以我们再次更新马先生的案例,让大家感受一下整容究竟可以给人带来多大的改变。

术前生活照(照片来自马先生生活照截屏)

从术前生活照和下面的标准术前照,我们可以发现,马先生就是一位典型的、普通长相的、35岁左右的男人——普通的脸型、普通的五官、以及普通的初级老化松弛下垂。

这种典型路人脸通过整容可以获得多大程度的改善?要付出多少代价?

如果我们说这种脸通过整容也能变成25左右的小鲜肉、韩式欧巴、侧颜杀,你信不信?

(本文配图除了院内拍摄之外,其它都是马先生自己提供。马先生并不是我院的签约案例模特,属于自愿分享其整容经历(再次感谢马先生),所以手术及恢复过程的图片就没那么多、那么细。)

术前

术前标准照

从标准术前照上可以看到,在脸型上,马先生皮下脂肪肥厚、颊脂垫下垂、颈阔肌松弛、面部组织松弛、下颏短小后缩。这些会让人显得稍有点“婴儿肥”、下颌缘不清晰。马先生本人最不喜欢的是他的“大肥脸”,希望面部变瘦的同时面部轮廓也能变得更清晰。

除了脸型问题外,马先生本人还诉求改善鼻子、眼睛和皮肤。马先生的鼻子基础其实还可以,鼻梁高度够,主要是鼻头偏低,鼻头圆钝、且略微短鼻;马先生早年做过埋线双眼皮,现在基本又变成耷拉着的“三角眼”,因此需要修复;上面的照片如果仔细看或者放大看,是可以发现马先生脸上还有比较多的色斑,这个马先生也想顺带治疗一下。

马先生在决定手术之前做过大量功课,包括了解项目知识、了解医疗美容行业。马先生在做功课时从知乎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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